工程质量保证书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的事务都会使用到保证书,保证书一般是个人或单位在有所保证时向上级组织或集体发出的一种文书。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保证书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质量保证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程质量保证书1温州市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
为了做好对龙湾区天河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质量跟踪服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省建设厅相关文件的精神,对由本公司项目经理 施工员负责施工的工程,作出如下质量保证:
一、符合贵方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要求
二、符合国家、浙江省现行建筑施工技术规程要求
三、墙体、屋面、楼面无渗水现象
四、已通过本公司组织的质量验收
五、保修期限内,属保修范围内的工程质量问题,均由本公司承担维修责任除他人为及不可抗力外。
1、保修期限
自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起,到以下规定的期限为保修期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其中屋面防水工程为五年。
(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道安装工程为两年。
(3)供热及供冷为一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工程为一年。
(5)其他按合同规定。
2、保修范围
(1)屋面渗雨
(2)室内地面空鼓、开裂、起砂,面砖松动、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渗漏
(3)内外墙及顶棚抹灰、面砖、油漆等饰面脱落,墙面浆起碱脱皮
(4)门窗开关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
(5)厕所、厨房、盥洗室地面倒泛水造成积水
(6)外墙面渗水,阳台积水,窗边渗水
(7)室内上下水、供热系统管道渗水、漏气,暖气不热,电器、电线漏电,照明灯具坠落
(8)室外上下水管道漏水、堵塞
(9)钢筋砼、砖石砌体结构及其它承重结构变形、裂缝超过国家规范和设计要求
3、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4、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5、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按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七章第 42 条规定,维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单位盖章:
签名:
年 月 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2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经协商一致,我们保证做到:
一、确保下列人员到位,并各自承担本项目施工中的相关安全责任。
1、施工队施工现场负责人: 联系电话:
2、施工班组长: 联系电话:
二、 施工队的现场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施工负责,确保确保工程质量,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质量施工措施,消除质量事故隐患。
三、施工现场质量由施工队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
五、对质量生产监督机构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活动的质量监督检查,我们施工队要予以配合支持。
六、本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我们将严格执行《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保证合格。
七、我们在进行内外墙抹灰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工程质量事故,如是我们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全部由我们自己承担。
八、本保证书一式两份,一份交项目部存档,一份留施工施工队。
保证人:
身份证号:
电话:
年 月 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3由我单位负责监理的靖宇县康达林业生态开发有限公司年产 100 吨人参粉片产品加工项目(办公楼)工程任命韩成军为总监理工 程师,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部的工作。依据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 《吉林省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和国家工程 建设的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监理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 对工 程质量负责监理责任,并保证做到:
1、 严格履行总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和义务, 全面负责项目监理部工作,尽职尽责,确保监理工作质量。
2、 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标准的要求做到严格监理, 保证工程质量。
3、 认真组织编写监理规划, 组织召开工地例会, 审查分包单位资质,执行见证取样和旁站监理制度。
4、 督促施工单位消除质量通病, 加强对易引发质量通病工序的监督检查指导。
5、 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管, 参与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并确认: 参加重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签字;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 验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提出监理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6、廉洁自律,不请吃、不收礼,公平公正,保持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
7、 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的检查。 对建设、 施工单位
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应当 制止。制止无效时,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督机构报告。
8、
9、 上述承诺严格履行,诚实、守信确保监理工作质量。 因监理工作失误发生工程质量问题, 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接受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监理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总监理工程师: (签字)
工程质量保证书4建设单位:阜新市清河门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2700001
地址:阜新市清河门区清馨园小区
邮编:123006
商品房项目名称 工作质量等级
交付使用时间:20xx年10月11日
质量保修受理部门:
联系电话:2700001 答复时限 2个工作日
保修项目 保修期限 保修责任
1、地基和主体结构 合理年限 保修期内如因设计或施工的原因,造成建筑物的地基下陷、开裂、倾斜及主体结构构件开裂 ……此处隐藏5590个字……ght;">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13为做好对工程的跟踪服务工作,对由 项目经理_________负责的 系统工程,做出如下保证:
1, 符合提供的设计图纸。
2, 符合国家弱电的相关规范。
3, 相关硬件设备均使用正规厂商生产的合格产品。
4, 所使用软件均是正版。
5, 保修期限内,属于保修范围的工程质量问题,均有本公司承担维护责任。
保修期限: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单位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 硬件设备运行正常2年
(2) 设备联动运行正常2年
(3) 外包及装修挂件无松动变形期限为5年
(4) 硬件设备及软件免费升级期限为2年
(5) 其它按合同规定
其它保修期限由建设方和承建方约定。
本工程保修期自竣工之日起计算。
保修范围:
(1) 涉及到本系统的由承建方提供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
(2) 用于本系统的由承建方提供的管材线材。
(3) 由承建方提供装修外包工程竣工后,有关报修来电(或来访),本公司将及时做出人员安排进行现场察看,做出书面答复,妥善进行处理。
保修承诺
质量保证期头三个月,我公司将排除足够的维修和管理人员常驻现场负责维修工作,我公司维修负责人每天应与工程部及相关部门主动联系一此,在甲方维修备案本上签到。在质量保证期的第四个月,我公司撤回常驻维修人员,但遇有需维护或维修的事项时,我公司人员将在甲方通知后24消失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履行保修义务,保证维修的质量和效果。
培训计划
本系统调试开通后,我公司为贵方提供免费培训。培训前给有关人员罚当培训手册,手册内容包括系统操做,故障排除,维护说明等项目。
为甲方及使用有关人员提供的培训内容包括:
1、系统工作原理。
2、系统硬件,软件组成及功能特点。
3、整个系统运作的过程及维护。
4、接受疑难问题解答。
培训课程大纲。
1、系统概述,原理及构成设计。
2、系统设备功能,设置操作及故障排除介绍。
3、中心机房设备的常规操作
4、系统软件功能介绍、操作、超汛、打印功能操作。
5、实习操作。
培训资料
1、系统设备使用手册
2、工程相关图纸
3、系统维护手册
工程质量保证书14我单位向贵公司郑重承诺:
我公司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质量保修内容对该工程进行保修,工程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内如有质量问题,我单位负责免费维修。
施工单位:青海邦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xx 年 5 月 30 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15发包人(全称): 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人民政府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双溪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污水治理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等有关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格栅渠、沉淀池、水平潜流人工湿地、垂直流人工湿地、污泥干化池、出水计量槽、人工细格栅等主体结构工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配置的污泥泵、电控柜、污水管、彩钢雨棚等主要设备、主要填料、湿地植物,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为:承包人负责保修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双溪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污水治理工程施工图纸包含的由承包人承包施工的全部工程内容。
二、 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分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一)地基基础工程,格栅渠、沉淀池、水平潜流人工湿地、垂直流人工湿地、污泥干化池、出水计量槽、人工细格栅等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 二 年;
(五)消防工程保修期为 年;绿化 一 年。
(六)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约定: 二 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 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发包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如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上下水道或管线漏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6.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总价的5%。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质量保修金利率为 零 。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 两年且承包人完成全部保修项目后一个月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无息返还质量保修金,发包人按照约定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的保修费用不予返还。
质量保修金返还后承包人须按照约定继续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六、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无约定。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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